|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非遗国培班作品展览制作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2: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11819 | ||
| 采购单位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西江滨学院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老师 0591-38268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先生0591-87811819 | ||
项目名称:2016年非遗国培班作品展览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3500]JLZB[GK]201702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18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6年非遗国培班作品展览制作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25_889796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扣除的规则”补充如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学院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老师 0591-382681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先生0591-878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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