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及配套装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7:4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09:00至2017年10月1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熊小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582703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186119688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熊小平、徐赛 010-82582703-803/811 | ||
| 附件: | |||
| 附件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基地地下一层装修.docx | ||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及配套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及配套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SZT2017GG/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86119688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平、徐赛 010-82582703-803/8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9:00至2017年10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5 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基建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11968886
1.6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熊小平、徐赛
电 话:010-82582703-803/811
传 真:010-82582703-800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1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1.7.2 节能环保要求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1.7.3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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