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招标。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二、招标内容
标段
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
标书价格(元)
01
CGZB-2017-005-008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
1)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基本建设投资开发、并购、工程承包、贸易服务项目尽职调查、项目法律服务,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含仲裁)代理,公司上市、定向增发、重组、发债、融资等相关法律服务。
2)选择22家具有业务专长和相应业绩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纳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分别与国家电投签署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明确各类专项服务取费标准区间、服务承诺、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服务团队人员及相关律师级别(合伙人、普通律师等)等,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投所属单位遇有专项法律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电投与律所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直接与相关律所商谈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详见招标文件。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较大人员规模,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最近三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3.专业化管理水平高,具有相应的工作程序与质量控制体系。
4.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近五年具有在电力、煤炭、有色金属、金融、煤化工、环保、物流等产业涉及的相关专项法律服务成功案例,经验丰富。
2.项目律师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丰富的上述相关产业从业经验及业绩。
3.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 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上在线发售。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 “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网员专区→文件购买订单→已购文件”页面进行提交。
单位名称: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晗宇
电 话:010-56995397
传 真:010-56995520
邮 箱:wanghanyu@spic.com.cn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招标。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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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标书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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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CGZB-2017-005-008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库(2018-2020年) |
1)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基本建设投资开发、并购、工程承包、贸易服务项目尽职调查、项目法律服务,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含仲裁)代理,公司上市、定向增发、重组、发债、融资等相关法律服务。 2)选择22家具有业务专长和相应业绩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纳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分别与国家电投签署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明确各类专项服务取费标准区间、服务承诺、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服务团队人员及相关律师级别(合伙人、普通律师等)等,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投所属单位遇有专项法律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电投与律所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直接与相关律所商谈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较大人员规模,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最近三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3.专业化管理水平高,具有相应的工作程序与质量控制体系。
4.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近五年具有在电力、煤炭、有色金属、金融、煤化工、环保、物流等产业涉及的相关专项法律服务成功案例,经验丰富。
2.项目律师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丰富的上述相关产业从业经验及业绩。
3.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 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上在线发售。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 “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网员专区→文件购买订单→已购文件”页面进行提交。
单位名称: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晗宇
电 话:010-56995397
传 真:010-56995520
邮 箱:wanghanyu@spic.com.cn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