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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采购项目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软件运营服务采购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42获取招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软件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4: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09:00至2017年10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21会议室
预算金额¥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785
采购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老师 010-51006147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伟 010-88316785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纤维检验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CNIC01-57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5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 010-510061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伟 010-883167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纤维检验局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质量检测功能综合升级

2、数量:-

3、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基于原非棉纤维公证检验信息系统,此次升级完善主要内容包括:(1)检验场所、仪器设备档案、检验技术人员、检验记录、管理记录、签发/批准人电子印模等基础数据的完善;(2)现场检验及实验室试验数据填报与管理,公证检验原验、复检管理及相关证书信息调整等试验数据的完善;(3)根据纤维品种,按照产地区域、生产企业、质量指标、生产工艺等口径完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导出等功能、同时为了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提供灵活的机构及权限管理功能;(4)完善桑蚕干茧和生丝公证检验信息发布系统相关质量分析报告报送、审核、发布、优化界面,增加相关门户网站链接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投标人按照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00至2017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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