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2.2资质条件: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及以上证书。
2.3业绩要求
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2015年6月至今1个以上同类案例证明材料,需提供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案例联系人、同一省分公司多期项目只算一个案例);如提供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否则不计入业绩总额内;
2.4财务要求:
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企业最近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截止投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方存在处罚(记录)日期至今不满3年记录的);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并加盖公章或其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更正为:
(未完,完整公告内容见附件)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