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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仪器仪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2017年中国联通联通新疆接入网类仪器仪表,包括仪器仪表的生产、运输、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供货地点: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
1.4服务周期:自招标方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唯一代理授权书,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2.1.3.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1.3.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1.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通信设备检测报告(通信设备检测校准机构或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科学研究机构或中国泰尔实验室);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7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今以太网测试仪的销售业绩。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以太网测试仪业绩累计总金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以太网测试仪业绩须提供一个单项合同达到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具体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产品测试要求:
2.4.1投标人应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产品测试,并提供以太网测试仪1套,于2017年10月20日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测试费用。
2.4.2测试产品应满足中国联通以太网测试仪测试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测试过程中各投标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测试。测试结束后,测试部门将出具测试报告,如未提供样品或测试结论为不合格,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1.4 招标文件每套叁佰元人民币(¥300.00)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递交纸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上午11:00,地点为新疆尊茂鸿福酒店5楼行政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一路160号)
5.2纸质招标现场开标唱标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上午11:00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见附件)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仪器仪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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