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平高级中学 |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4日 17: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东平高级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施工答疑回复
1、在13页10.1.2中,不良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给予开取,请问这个还需要提供吗?
答:执行招标文件。
2、在30页中技术标评审里面的10条和第146页各项不符合,请问按哪一个做施工组织设计?
答:以30页详细评审中的技术标里面的内容做施工组织设计。
3、在第33页中B1.11提到的附表6,在第八章里面未发现有附表6,请问这个怎么做?
答:B1.11改为:未按照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中的“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4、消防报警清单中,穿线配管没有指明是明配还是暗配?
答:按图纸要求。
5、招标文件第80页中的“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此内容去掉。
采购人:东平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需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签字盖章后扫描并发到我公司邮箱(tytaian@163.com),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内容。
回执单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施工”招标的答疑文件1页,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澄清内容,对该澄清文件内容无异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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