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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餐厨垃圾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餐厨垃圾车辆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4日10:2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餐厨垃圾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4日 10: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4日 09:00至2017年10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75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88670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老师010-82653862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修海龙010-63988670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IF1354.docx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餐厨垃圾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餐厨垃圾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09-HXTC-IF13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88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010-826538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海龙010-639886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4日 09:00至2017年10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 >< >< >< >< >< ><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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