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分析测试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22:3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09:00至2017年10月20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 ||
| 预算金额 | ¥47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 ||
| 项目联系电话 | 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沛峰 电话:0771-26261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分析测试服务(KWAZ5G2017732)公开招标公告.doc |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分析测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分析测试服务
项目编号:KWAZ5G20177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项目联系电话: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方式:吕沛峰 电话:0771-2626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银晓云 电话:0771-202387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重金属分析约8100件,单价390元/件,小计315.9万元,包括分析pH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共9项;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理化分析约2900件,单价220元/件,小计63.8万元,包括分析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等3项;深层土壤样品分析约300件,单价700元/件,小计21万元,包括分析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有机碳),无机污染物52项;农产品样品重金属分析约2932件,单价250元/件,小计73.3万元,包括分析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共8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证书(CMA),列入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至2017年10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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