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解决大班额实验器材(第二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5日 17: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郓城县解决大班额实验器材(第二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郓城县解决大班额实验器材(第二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CH-CG-171003
三、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郓城县部分乡镇中小学解决大班额实验器材(第二期)采购,预算金额约2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黄安、郭屯、随官屯等乡镇部分中小学实验器材一宗;
第二标段:李集、侯咽集、程屯等乡镇部分中小学实验器材一宗;
注:各供应商可对以上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多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即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开标时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8:30-下午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5.2 报名地点:郓城县工商银行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汽车站南400米路东);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5.5报名及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6.1获取时间及方式: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
6.2售价: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按要求缴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介发布。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郓城县教育局
地址:郓城县西门街南段
联系人:石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64088111 1526900880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郓城县东门街南段工商银行院内南楼二楼
联系人:陈凤鸣、任硕
联系电话:0530-6309979 15726008885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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