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移动电话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5日 18: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蔺正凡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8889711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白海军 79221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市幸福路6-13号人园大厦3单元15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蔺正凡 15099321956 | ||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bzb2017-1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正凡
项目联系电话:0991-888971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现更正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合格有效期内的企业,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白海军 79221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乌市幸福路6-13号人园大厦3单元1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蔺正凡 150993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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