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亭县新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什述村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隔离防护网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9:22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金贸西路诚田大厦B栋1209室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08:30至2017年10月18日 05:30 | ||
| 预算金额 | ¥38.48112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6060092 |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7606009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652125 | ||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保亭县新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什述村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隔离防护网工程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新建成品塑料钢丝隔离网,总长度1500米,网栏高2米,配套6块警示标志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84811.28元。
2.2、建设地点:保亭县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16 日至2017 年10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在海口市金贸西路诚田大厦B栋1209室。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资料:拟派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40 分,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诚田大厦B栋1209室;
5.2、开标时间为 2017年 10月 19 日 15 时00 分,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诚田大厦B栋1209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亭县 地 址:海口市民声东路3号美源日月城B2栋062房
联系人:懂小姐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18876060092 电 话:186899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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