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邛崃监狱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8:59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30至2017年10月23日 16:3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09:00至2017年10月2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滕德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邛崃监狱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大东街6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182801847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楼401-40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滕德伟;电话: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邛崃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ZBCG-2017-0724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德伟
项目联系电话: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邛崃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大东街6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钟老师;电话:182801847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滕德伟;电话: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楼401-40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四川省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大东街669号;项目建设目标:提升四川省邛崃监狱明德苑罪犯演艺中心的硬件水平。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至2017年10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00至2017年10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德伟
项目联系电话: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