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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人民小学乒乓球馆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7】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省教育创强奖补资金500万元,其余由本级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21.4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74.75平方米,拆除西工宿舍和南工宿舍,新建一栋5层乒乓球馆,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火灾报警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场地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
2.3 最高投标限价:3423669.86元 ;
2.4 工程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校园内;
2.5 建设工期:120天(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 2017年 10月 18日 8:30 时至 2017年 11月 07日18:00时。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09日8:30时至2017年11月09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9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7年11月09日9: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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