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2017-2018年度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燃煤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2018年度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燃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WR2017-365-LT27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
2017-2018年度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燃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WR2017-365-LT27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燃煤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2017-2018年度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燃煤采购项目,燃煤市场价格预计812元/吨(含运费、不含税费),计划实际需求燃煤3000吨,预计燃煤费用为243.59万元(不含税)(以燃煤实际价格和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要求原煤技术指标满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500大卡,干燥基高位发热量不低于6000大卡等。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订单,负责以上原煤采购的分批次供货、运输、暂存、装卸等服务。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243.59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812元/吨(含运费、不含税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供货范围:长春地区
1.5质量要求: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质量标准。
1.6供货期:自签订采购合同后7日内将与招标人约定的首批原煤送到招标人各指定地点;后续原煤分期分批供应,在接到订单通知后3日内,送到招标人各指定地点。
1.7中标原则: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中标份额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3.1投标人应按照发改委2014年13号令要求,在所在地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3.2.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由投标人送检的,投标原煤经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及服务支撑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如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书面招标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韩冬臣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104461270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邮箱:724846637@qq.com
注:如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电询联系人或将公司营业执照发至发售人邮箱领取标书发售统计表;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电汇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给发售人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2017年10月26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844066。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以纸质文件售价为准)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已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及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开标后2日内,投标人应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0时00分。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6.2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邮编:1300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阚书文
电话:15843546777
电子邮件:1584354677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岭大街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相关附件:
cbd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