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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行政区域北京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1:39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喆
项目联系电话64234101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字五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海涛 59800715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喆 64234101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doc

项目名称:“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6FE1055WWH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喆

项目联系电话:6423410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信息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变更为:
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信息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信息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变更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信息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原招标文件内容:
发售时间: 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
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8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二、延期通知:
原招标文件内容:
截标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时间:9:30AM(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时间:9:30AM(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截标日期:2017年11月8日 时间:9:30AM(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7年11月8日 时间:9:30AM(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字五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海涛 598007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喆 6423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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