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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亮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南民族大学亮化工程项目品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采购单位中南民族大学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17: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0日08:30至2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南民族大学亮化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08:30至2017年10月2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5号武汉亿胜科技大楼D栋三楼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中南民族大学4号楼国资处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27321
采购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中南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15327166805
代理机构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5号武汉亿胜科技大楼D栋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工、027-87227321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南民族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南民族大学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南民族大学亮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QLY-DL-20171015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27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中南民族大学

联系方式: 张老师 、15327166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工、027-8722732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5号武汉亿胜科技大楼D栋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中南民族大学大礼堂、音舞楼、国际会议中心、博物馆亮化照明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机电专业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认证证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2项类似150万及以上亮化工程业绩。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公司近3个月人员社保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8:30至2017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5号武汉亿胜科技大楼D栋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协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南民族大学4号楼国资处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审查,为能通过报名审查,并在此之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供合格的报名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供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机电专业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认证证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2项类似150万及以上亮化工程业绩。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公司近3个月人员社保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报名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这些资料的查实,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在报名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报名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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