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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及虚拟仿真测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大学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及虚拟仿真测控系统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天津大学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16:5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08:30至2017年10月26日16:30获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大学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及虚拟仿真测控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6:5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8:30至2017年10月26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8:30至2017年11月01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3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3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晓凡、庞巍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23891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22-27407559 022-274062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老师(招标办);孟老师(资产处)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晓凡、庞巍022-28223891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终稿.docx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及虚拟仿真测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及虚拟仿真测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K2017-3-471(TDZC2017N0146、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晓凡、庞巍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238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22-27407559 022-274062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老师(招标办);孟老师(资产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晓凡、庞巍022-2822389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3D影像人体解剖教学系统,1套,预算金额3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包:虚拟仿真测控系统,1套,预算金额51.47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单位均可对以上任何包投标,两个包可兼投兼中。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4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8:30至2017年10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8:30至2017年11月0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3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3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晓凡、庞巍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2389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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