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913)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17-10-21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1日06:4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0日00:00至2017年10月27日00: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1日 06: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00:00至2017年10月27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05.19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邢瑾 周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556650 18920598657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7330119转83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556650 1892059865 |
a, table { font-size: 10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height: 7mmr;}.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div.line { left: 20px; padding-left: 20px;}div.segement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medium;}span.underline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cript type="text/jA/Vascript">cript>
| 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91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5091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第1包 | 否 | 705.1994 | 705.1994 | 窗 | 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数量:1项。内容包括:外檐门窗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包括河西支队、河北支队、红桥支队、河东支队、津南支队、东丽支队、滨海支队、开发支队、保税支队、武清支队、静海支队、蓟州支队、宝坻支队、北辰轨道交通支队等处的外檐门窗面积约72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最终安装结果为准),核心产品为门窗。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三、项目预算 705.199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库”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及制造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供应商能够保证提供项目质保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的三年内(2014年至报名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信用良好,2014年-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01月-2017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当月或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要求为制造商。*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705.1994万元人民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和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6. 其他注意事项”及“第五部分 供应商须知 22.评标过程保密”的规定执行。*9、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与采购人协商;3)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达到建筑门窗的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5)满足门窗物理性能;6)供应商包工包料,免费负责:Ⅰ.原外檐门窗的拆除;Ⅱ.清理拆除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Ⅲ.修复安装过程中对门窗洞口周边损坏的部分。*10、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注:所有原件开标时携带,如专家评委会需要,将进行审查。评委会审查时如不能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20 到 2017-10-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上述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法人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购标要求,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直接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3室,并开具发票备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0 14:00 2.开标时间: 2017-11-10 14:00 3.开标地点: 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邢瑾 周涛 2.联系方式:022-23556650 1892059865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先生:022-27330119转838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50 189205986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外延门窗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采购文件--2017-10-20(最终版)外延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1).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