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
| 采购单位 | 宜宾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1日 16:36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10月22日 09:00至2017年10月24日 16:30 |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3545077 | ||
| 采购单位 | 宜宾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方式:0831-35450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强、李游天;联系方式:0831-7190022、7190021 | ||
| 附件: | |||
| 附件1 | 第一章 谈判邀请.docx |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宾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宾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ZBCGYB-2017-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35450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宾学院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卢老师;联系方式:0831-3545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胡强、李游天;联系方式:0831-7190022、7190021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22日 09:00至2017年10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和使用。(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35450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采购文件售卖处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2日 09:00至2017年10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完成国家教育部下达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任务其中包括测试设备、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用于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的采集,分析,管理,上传,发布工作,采购人需采购学生体质测试系统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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