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服务采购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灌阳县财政局 | ||
| 行政区域 | 灌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2日 16: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5590288 | ||
| 采购单位 | 灌阳县财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灌阳县新华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先生 联系电话:0773-42502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仕通路1号3~5#栋1单元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联系电话: 0773-55902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服务采购更正公告.doc | ||
项目名称: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TX-GLZB2017-0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5902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灌阳县小额工程定点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B分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C分标投标人须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现更改为:“B分标投标人须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C分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款、总则第5款”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即B分标为公路工程,C分标为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B分标评标办法2、拟投入人员配备分中“(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2分。(3)投标人在桂林市交通局官网(http://www.gljtj.gov.cn)公布的《关于公布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2016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市交〔2017〕9号)中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及以上得5分,B级得3分,C级及以下得0分;满分5分。提供官网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现更改为:“(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2分。(3)投标人提供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www.gljtj.gov.cn)公布的《关于公布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2016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市交〔2017〕9号)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或《2017年度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得5分,B级得3分,C级及以下得0分;满分5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灌阳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灌阳县新华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陆先生 联系电话:0773-42502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仕通路1号3~5#栋1单元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 0773-559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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