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突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337,200 | | | 2 | 突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303,900 | | | 3 | 突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886,5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 <> <>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需具备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必须是本企业[电力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且与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相同。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 2.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2.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7 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 <> <> <> <>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 | | 邮政编码: | 010020 | | 联 系 人: | 柴旺 顾涛 | | 联系电话: | 0471-6968465 1538971805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 | 账    号: | 15050162664500000039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兴安盟突泉县财政局 | | 地    址: | 兴安盟突泉县 | | 邮政编码: | 13750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82-5191088 | | | 2017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