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2.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备能够承担施工所需的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1)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开标之日有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 地    址: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经纬公寓G3#101门店(乌兰布和路与利民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 | 邮政编码: | 015000 | | 联 系 人: | 冯玉竹 | | 联系电话: | 15148807787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 | | 账    号: | 11170101040007437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 | 邮政编码: | 01500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78-2670513 | | | 2017年10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