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福州广播电视台)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18:48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06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向东/133059103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东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媒体宣传采购项目(中国食品安全报).docx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福州广播电视台)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福州广播电视台)
项目编号:[350100]FJGC[DY]2017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向东/13305910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东单元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的性质 |
| 1 | 1 | 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福州广播电视台) | 宣传 | 1项 | 成交供应商需在福州广播电视台的热门栏目,每周五晚高峰节目中播放食品安全小贴士(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州广播电视台是福州市市级唯一的电台。具有一些宣传广泛且受众人群多的宣传方式,例如《876交通之声》等媒体。通过在高峰期间播放视频安全小贴士等视频安全方面的内容进行科普。具有贴近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1: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州广播电视台(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和协商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7:50至2017年10月26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7日10:30至2017年10月27日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协商时间:2017年10月27日11:00
协商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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