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指挥部 |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1:26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07日 14:30 |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11月07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2207187 | ||
| 采购单位 | 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指挥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剑川县金华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122071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理州下关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7876212 | ||
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CZFCG2017040)
1、招标条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剑川古城保护提升指挥部委托,对该单位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项目
2.2项目编号:JCZFCG2017040
2.3项目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2.4项目内容:房屋建筑、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5服务范围:完成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7服务期限: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7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第一标段,共为二个标段
3、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没有因不良行为,而被政府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6)、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有意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8:00~11:00至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下载)前往报名,同时需将①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等资料的电子扫件用申请人常用邮箱发送至jcxzfcg@163.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5、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8:00~11:00至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费(¥200.00元/份)请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交付。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大理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获取最新信息。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12207187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77876212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