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YNTTGC20170075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1: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建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732785 | ||
| 采购单位 |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7327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8561179、13708888064 | ||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YNTTGC20170075)已经获得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6〕93号)批准,并经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农经〔2017〕106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泸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授权泸西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与泸西县林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并批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项目已满足社会资本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红河州泸西县境内,所处区域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其独特的水文地质结构,造成了水资源难以保存,但黄草洲湿地是由浅层岩溶地下水汇集而成,不仅有较大面积的湖泊湿地,而且保存有喀斯特地区少有的沼泽湿地,其湖泊与沼泽湿地特征典型,是岩溶湿地恢复的天然参照物,保护价值极高。项目总面积309.16hm2,湿地率约54.45%。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0879.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5771.16万元,占总投资93.73%,包含征地拆迁费用51301.1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107.94万元,占6.27%。建设范围包括四部分: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湖1号道路(石民路)工程、环湖二号道路(民新路)工程、环湖3号路工程、环湖4号路工程、环湖5号路工程、新龙道路工程、CGD-7次干路工程、ZL-10支路工程;
(2)黄草洲水体工程:水体工程总建设面积169.37hm²,其中水域面积155.31hm2,岛屿14.06hm2。硬质驳岸长度5244m,自然驳岸长度13785m,沙滩驳岸长度869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湖体开挖、湖中堆岛、驳岸建设、湖体防渗;
(3)文笔山山水文园项目:景观水体工程、景观硬质工程、绿地景观工程及配套建筑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面积为397543.40m²,路面铺装面积57172.07m²,绿化带面积197074.74m²,水体面积13039.758.89m²,建筑占地面积11237.62m²,景观小品面积1730.08m²;
(4)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湿地保护工程、恢复和修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防御灾害规划、区域协调与社区规划、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由县政府授权县住建局与县林业局共同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县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牵头人与项目公司签署PPP 特许经营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与成交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同时,社会资本承担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 年,建设资金投入按建设期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实施。
2.4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的特许经营期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相关工作。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
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包括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20%:80%,银行贷款比例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社会资本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3.1 主体要求
3.1.1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1.3 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承担社会资本方出资义务,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2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中国境内至少独立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担实施过3个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为准),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亿元以上(包含5亿元)。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4财务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需提供)。
3.5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15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申请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额度可累计。
注: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合作意向协议(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3.6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以来所有运营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数量为5家。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须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企业业绩、投融资能力证明文件、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纪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原件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注: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还须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1、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2、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期间,因潜在申请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为同一项目的,售后概不退还。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一)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 月16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上传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阿庐大街
联系人:王建良
联系电话:1398732785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 系 人:李工、李杨
联 系 电 话:18788561179、13708888064
邮 箱:12819687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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