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新闻网办公楼装饰工程及弱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宜宾新闻网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8:44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5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6:3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10:30至2017年11月06日 11: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11: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李游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7190022、7190021 | ||
| 采购单位 | 宜宾新闻网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831-88825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强、李游天;联系方式:0831-7190022、7190021 | ||
| 附件: | |||
| 附件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docx |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新闻网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宾新闻网办公楼装饰工程及弱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宾新闻网办公楼装饰工程及弱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ZBCGYB-2017-03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强、李游天
项目联系电话:0831-7190022、7190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宾新闻网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831-8882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胡强、李游天;联系方式:0831-7190022、7190021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宜宾新闻网办公楼装饰工程及弱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718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0:30至2017年11月06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监理周期:工程开工前十五天至工程交工验收及责任养护期监理12个月。
2、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期间、质保期及售后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费为完成委托监理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监理期限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强、李游天
项目联系电话:0831-7190022、71900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参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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