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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2017-2018年度冬季供暖用辅材采购成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2017-2018年度冬季供暖用辅材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潍坊医学院行政区域潍坊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18:0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7日成交日期2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2017-2018年度冬季供暖用辅材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潍坊医学院
行政区域潍坊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8: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7日成交日期2017年10月24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克湖、刘夕洪、尹世峰
总成交金额¥75.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15621764880
采购单位潍坊医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潍坊市宝通街西街7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老师 0536-8462349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3299号新华大厦A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文婷 15621764880

  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潍坊医学院的委托,就潍坊医学院2017-2018年度冬季供暖用辅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04WFWC20171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Y04WFWC2017103

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2017-2018年度冬季供暖用辅材采购

项目联系人:杨文婷

联系方式:1562176488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潍坊医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潍坊市宝通街西街7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老师 0536-846234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3299号新华大厦A座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文婷 1562176488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Y04WFWC201710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成交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总成交金额:75.2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潍坊华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王潍路第2幢 11.800000
2 莱州市永安冶金耐火材料厂 莱州市永安办工农村 4.200000
3 潍坊华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王潍路第2幢 59.25000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克湖、刘夕洪、尹世峰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采购数量

标包划分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包一

纯碱

40

包二

氧化镁

40

包三

高分子脱硝剂

150

二、纯碱采购参数要求

1、用途要求:烟气脱硫用,符合GB210.1-2004Ⅱ类优等品,工业用纯碱,纯度≥99%;

2、供货时间:学校提前通知,乙方接通知后五日内完成供货。供货要求为约10吨/次,分批进货,袋装,放到房指定地点并按学校要求堆放;供货批次及供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如供货商存在供货不及时、供货品质不达招标及学校供暖要求或其他影响学校供暖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则停止供货,扣罚其履约保证金,终止其参与学校类似供货业务的资格。

4、供货期间供货方对学校造成的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等,由供货方无偿修复至原样或照价赔偿;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全责,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5、计量方式为地磅称重(指定学校自有地磅),每车称毛重、净重,称重时不准载人;根据货物外包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扣除相关重量,据实计算货物净重。甲方供暖结束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运回。

6、供货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如学校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及使用要求,可由学校指定的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由乙方承担相应检验费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

7.供货期限:有提前约定的按约定日期供货,没有提前约定的根据通知日期供货。

三、氧化镁采购参数要求

1、用途要求:烟气脱硫用,纯度≥75%,袋装;供货批次及供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2、供货时间:学校提前通知,乙方接通知后五日内完成供货。一批次进货。

3、如乙方存在供货不及时、供货品质不达招标及学校供暖要求或其他影响学校供暖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则停止供货,已运进学校但未使用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运回,已使用的货物甲方不再支付相应货款,扣罚其履约保证金,终止乙方参与学校类似供货业务的资格。

4、供货期间供货方对学校造成的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等,由供货方无偿修复至原样或照价赔偿;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全责,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5、计量方式为地磅称重(指定学校自有地磅),每车称毛重、净重,称重时不准载人;根据货物外包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扣除相关重量,据实计算货物净重。

  1. 供货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如学校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及使用要求,可由学校指定的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由乙方承担相应检验费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

7.供货期限:有提前约定的按约定日期供货,没有提前约定的根据通知日期供货。

  • 高分子脱硝剂采购参数要求

1、供货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详细了解现场实际,满足采购人供暖用20T/h链条热水炉内脱硝超低排放环保标准要求(排放烟气中氮氧化物低于100mg/m³的要求)。

2、供货时间:学校提前通知,乙方接通知后五日内完成供货。供货要求为约20-40吨/次,分批进货,袋装,放到房指定地点并按学校要求堆放;供货批次及供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如乙方存在供货不及时、供货品质不达招标及学校供暖要求或其他影响学校供暖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则停止供货,已运进学校但未使用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运回,已使用的货物甲方不再支付相应货款,扣罚其履约保证金,终止乙方参与学校类似供货业务的资格。

4、供货期间供货方对学校造成的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等,由供货方无偿修复至原样或照价赔偿;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全责,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5、计量方式为地磅称重(指定学校自有地磅),每车称毛重、净重,称重时不准载人;根据货物外包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扣除相关重量,据实计算货物净重。甲方供暖结束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运回。

  1. 供货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如学校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及使用要求,可由学校指定的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由乙方承担相应检验费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

7.供货期限:有提前约定的按约定日期供货,没有提前约定的根据通知日期供货。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响应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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