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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医院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7-XM053-心脏标志物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7-XM053-心脏标志物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其他采购单位厦门市中医院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7-XM053-心脏标志物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其他

采购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5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 14: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厅
预算金额¥3.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030455
采购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551936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厦门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柯小姐 0592-2030455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7-XM053-心脏标志物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7-XM053-心脏标志物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2017-XM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0304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

联系方式:0592-5519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小姐 0592-203045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厦门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心脏标志物检测仪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是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5.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1.5.2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2.2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2.3投标设备若为国内生产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资料。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登记表(附件可下载)加盖鲜章后送达或寄达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购买手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缴交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189000705251545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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