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通信机房专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延庆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7:5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金隅八达岭温泉度假村二层第七会议室,北京延庆区妫水北街1号 | ||
| 预算金额 | ¥628.23738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文娟、周洁琼、蒙慧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2837446 010-63976753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葛警官,010-81192222-560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文娟、周洁琼、蒙慧勤 010-52837446 010-63976753 | ||
| 附件: | |||
| 附件1 | 1710-HXTC-IZ1385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doc | ||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710-HXTC-IZ13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文娟、周洁琼、蒙慧勤
项目联系电话:010-52837446 010-639767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8号
联系方式:葛警官,010-81192222-56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文娟、周洁琼、蒙慧勤 010-52837446 010-639767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 是否接受进口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 | 本项目中包含部分机房建设内容,对所有单位的机房共65个网络配线架到交换机的线缆进行更换整理,21家单位需要将小机柜更换为标准机柜,包含机柜内设备迁移。在汇聚节点单位机房增加UPS设备,在市电中断情况下可保证下联单位网络持续运行24小时。 | 否 | 628.23738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8.2373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9:00至2017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金隅八达岭温泉度假村二层第七会议室,北京延庆区妫水北街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