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定制设备零件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5日 13: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160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东座7楼702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小姐 020-87651688-160 | ||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定制设备零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7GZ10ZC4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定制设备零件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29_893394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第8页30.2“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更正为:“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最高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5页“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5页“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时30分。”。4.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5页“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时30分。”。5.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时30分6.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1698;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CL87651688Y@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东座7楼702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小姐 020-8765168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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