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英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英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15: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英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1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政府机关饭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1月3日17时30分之前(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小市支行 账 号:4405 0176 0303 0000 0105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转账或汇款,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
现更正为:
16.2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1月3日17时30分之前(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小市支行 账 号:4405 0176 0303 0000 0105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转账或汇款,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
●本项目的其他采购要求均无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芷薇 | 联系电话:0763-386885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3-222272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
| 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电话:18807630011 |
| 传真:0763-3637000 | 邮编:511500 |
| (三)采购人:英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旁(市政府大院) |
| 联系人:陈国旗 | 联系电话:0763-2222721 |
| 传真:0763-2222721 | 邮编:51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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