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的评标结果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品目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55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9日中标日期2017年10月26日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5:5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9日中标日期2017年10月26日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45.3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663093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55663093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53360706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体";}p.MsoNormal{mso-style-name:正文;mso-style-parent:"";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p.MsoBodyTextIndent{mso-style-name:正文文本缩进;margin-bottom:6.0000pt;margin-left:21.0000pt;mso-para-margin-left:2.0000gd;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span.msoIns{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color:red;}@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 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ion0{}div.Seion0{page:Seion0;}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水区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三、公示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力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思科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宏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63093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日历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0月26日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