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A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已缴纳社保近三个月以上(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12、企业需提供近三年70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成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同时提交,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 13、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4、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3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明: (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 (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