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滦平县2017-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滦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15:10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8580996 | ||
| 采购单位 | 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滦平县北山新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24369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滦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滦平县滦平镇西瓜园铁道桥东200米路南行政审批局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8580996 | ||
项目编码:HB2017104670010003
项目联系人:王冰
项目联系电话:0314-8580996
采购人: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滦平县北山新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436932
代理机构:滦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平县滦平镇西瓜园铁道桥东200米路南行政审批局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8580996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30分
预算金额:80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塔西街5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2017-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根据承德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环领办【2017】44号)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自查工作并编制自查报告。本县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应委托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承德市辖区内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等项监测工作。为此拟定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开展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监测工作,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备注: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