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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消防装备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装备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7日15:0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4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2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装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5:03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4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学宇 刘洋
项目联系电话53022762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8889413
代理机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3022762
附件:
附件1xiaofang1.jpg
附件2报名、报价样式及格式.rar
附件3xiaofang2.jpg

项目名称:消防装备

项目编号:20172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学宇 刘洋

项目联系电话:5302276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消防装备

原公告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采购产品预算目录请看附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含货物、运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价格,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单项和总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用Excel表格形式按报价格式要求完整填写产品品牌、型号、参数、盖章等符合要求的技术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供应商请与采购单位在一周内签定购货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协商质保金事宜。
4、发送报名和报价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明投标公司和参加项目及编号,并在报名和报价中留下联系方式,按照表样填写及发送邮箱。按照公告规定时间报名,开标当日8:30-9:00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次采购预算额度的2%(按四舍五入法进位,对公帐户转入并标注法人姓名),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未收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一周内返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一切违反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户名: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帐号:410100222882230。
6、联系邮箱:2132165299@qq.com,报名或报价图片单张不超过5M。
7、中标结果可登录:http://www.qingyuan.gov.cn/list.asp?t=2&s=65查询。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888941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30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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