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 ||
| 采购单位 | 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 |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15:34 |
| 报名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 08:00至2017年11月02日 17:00 | ||
| 报名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 14:00 | ||
| 预算金额 | ¥13.5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元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5051158 | ||
| 采购单位 | 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剑川县羊岑乡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250511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剑川县金华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2-4526928 | ||
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受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参加供货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采购项目: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2、询价采购编号:JCZFCG2017042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供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内完成,投入使用。
5、供货地点: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
6、采购范围及预算价
本项目为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预算价为13.58万元,具体要求及供货数量详见询价文件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及产品供货和安装服务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的工商户(询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厂家正规出厂、具有质量认证,合格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等都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5时30分节假日休息),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剑川县政务服务局二楼)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2、递交地点为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
六、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如你公司对本项目有意参与询价投标,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前来报名。
注:报名时提供原件一套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归还投标人,复印件要求加盖红章并装订成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采购人: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杨元合
联系电话:15125051158
招标代理机构: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静
电话:0872-4526928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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