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超克工艺包及催化剂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8268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项目概况:神宁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由硫磺回收(两级克劳斯)、尾气焚烧、氨法脱硫、成型造粒及储存等单元组成,设计规模20.2万吨/年(正常)—33万吨/年(最大),共3个系列,每系列分别设计有一台制硫炉与一台尾气焚烧炉,3台焚烧炉尾气汇总至一根总管送入尾气氨法脱硫单元,富含SO2组分的尾气经液氨洗涤达标进行高空(130米)排放,同时生产硫铵副产品。
神华宁煤集团拟采用BT合同模式对氨法脱硫装置的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改造技术路线为超克+氨法脱硫工艺技术组合,其中超克单元(工艺包和催化剂)为本次招标范围。超克中标人作为分包商与氨法脱硫BT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纳入氨法脱硫BT项目整体合同范围。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界面为两级克劳斯后至过程气分离器前(含产品液硫经硫封罐至液硫收集总管处)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与界区总管接口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超克工艺包设计,包括配合与原有装置上下游的接口设计工作;
(2)初次填装的超克氧化性催化剂供货;
(3)技术服务,包括:基础工程设计及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指导现场安装和调试,性能考核、开车过程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计划工期及日期:
(1)第一批技术文件(包括PFD、物料平衡数据表、建议设备布置图、设备一览表等):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周内提交(其中物料平衡数据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周内提交);
(2)第二批技术文件(包括关键设备数据表等):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周内提交;
(3)第三批技术文件(包括PID、其他设备数据表、仪表条件表等):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周内提交;
(4)第四批技术文件(包括其他所有条件):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周内提交;
(5)工艺包审查和确认(影响项目BT承包商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工作的工艺包文件和提资):接到中标通知书后8周内完成;
(6)自收到招标人书面催化剂供货通知函开始计算,150天内催化剂抵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口催化剂增加60天,即210天)
考核指标:
超克单元出口总硫正常工况≦8000mg/Nm3,高硫高灰工况≦10000mg/Nm3。液硫产品:执行GB2449.1-2014《工业硫磺第2部分液体产品》 优等品;由项目BT承包商负责对超克单元的性能进行考核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业绩: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超克工艺技术成功运行(单系列处理含硫尾气气量≥50000Nm3/h或单系列年产硫磺≥10000t)的业绩(合同模式须为工艺包、EP 、EPC、BT 、BOT或BOO之一)。投标方须提供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行证明。
3.2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购标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56971879,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及神华招标网的网银支付要求。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供应商登录神华招标网系统→招标业务→业务管理→文件领取→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领取下载采购文件和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0951-5188468)。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神宁煤制油
联系人:蔡娜
电 话:0951- 69656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何强
电话:0951-69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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