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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工程名称)顺德区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一阶段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估价为:1107.14(万元) 工期:工期:按甲方的任务单为准,任务单派定 后30天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成果,60天内提交本次任务单通过顺德区审图中心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一阶段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内容为:拟建污水收集管线总长约50公里,管径d300~1200污水管网,埋深由1.5米至9米不等;新建2号污水泵站,规模3.2万立方米/日;工程建安费约3.9亿人民币。上述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不保证委托业务量,按每次实际委托业务量结算。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确定地下排水管线管径、坡度等设计,合理确定该项目有关技术指标。 1.2排水设计应妥善处理好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合理安排地上设施和地下管线的布置,做好管线综合设计,进行管线综合横断面设计,根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管线在道路横断面中的位置,确定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 1.3道路修复工程、泵站工程、厂外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配套工程设计,并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1.4物探范围:道路范围内。地下管线调查、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成果的整理与入库、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设及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咨询等各项服务。 1.5测量范围:沿线勘察测量,道路两侧50米内。 2、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省、市及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符合国家有关设计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要求。 (3)成果必须通过顺德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验收并入库。 (4)成果数据必须包含管线平面坐标、埋深、管线材质、管线权属单位。 (5)成果数据必须提交管线权属单位审核,如因测量成果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给管线权属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赔偿。 中标人交付设计文件后,设计文件必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政府部门(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派各专业设计代表跟踪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按规定参加需要的各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为了保证污水管网施工的顺利进行,工程进行中,中标人应派熟悉本项管线的工作人员协调、协助工作开展,配合污水管网施工进度如期完成。上述工作事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3.2.2 本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可以组成具有上述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注: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如联合体双方一方为广东省内的单位,一方为广东省以外的单位,则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提供)。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及设计资质的企业均须满足此点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诚信手册。) 3.5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3.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8.2 除上述中央企业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会议的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环节,商议确定只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加投标。(本款适用于邀请招标及潜在投标人不多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设置)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执行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 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 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 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本条适用于网上报名项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 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本条适用于非网上报名 项目)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 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 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珠江商报、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 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 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 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盘先生 电 话:0757-23831066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22391423、13823959381 传 真:0757-22391423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三乐东路美的新海岸自由立方10座1504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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