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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局任务)

   日期:2017-10-30     浏览: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局任务) 批复文号廉国土资[2016]378号批复单位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廉江市农业局、廉江市财政局招标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局任务)
批复文号 廉国土资[2016]378号
批复单位 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廉江市农业局、廉江市财政局
招标人 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局任务)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工程

  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局任务)已由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廉江市农业局、廉江市财政局以廉国土资[2016]3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廉江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包含横山镇铺洋村委项目3180亩、横山镇青塘村委项目4220亩;新民镇项目3000亩;安铺镇项目5500亩;车板镇项目4000亩;良垌镇平田等村委项目4600亩;良垌镇篁竹等村委项目5380亩;营仔镇项目2400亩。

2.2 项目建设地点:廉江市横山镇、良垌镇、安铺镇、新民镇、车板镇、营仔镇;

2.3 工程预算:41227467.62元;

2.4 项目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也不能兼任本项目专业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最少5名,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水建安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岗位证(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全部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以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的社保证明为准)。

3.6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3.7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3.8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之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公示的企业;

3.9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10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①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②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3.12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无需原件核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的水建安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8)拟委派在本项目的其余专业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水建安C证、岗位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9)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的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无需原件核对,要求企业及所报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录入信息)

(10)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同时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30日至20171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含密封袋),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27930分。

5.2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 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0759-6612019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邹振雄

电 话:0759-3480828

传 真:0759-3480828

2017 10 30

相关附件网络公告.docx
发布人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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