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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火车站广告牌媒体资源》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为2017-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火车站广告牌媒体资源》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17-400-LT29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为2017-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火车站广告牌媒体资源》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17-400-LT29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计划利用“长春火车站侯车室广告牌”进行公司业务宣传,要求提供的广告位位于长春火车站进站扶梯两侧,广告的规格:350cm*120cm*2块,按一年四个季度计算共须16块广告牌;项目年度预算约3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采购产品需要上商城,具体金额按实际订单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期限至合同金额用完为止。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实际采购执行为准。
1.2服务期:1年,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1.3服务地点:长春地区
1.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1.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本项目预算金额(单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提供的内容;
2.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3投标人须为投标广告位的产权单位或取得投标广告位的一级广告代理授权,须提供产权证明或代理授权书原件。广告位产权单位与代理授权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亏损,须出具开户行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如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下同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书面招标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韩冬臣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104461270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邮箱:724846637@qq.com
注:如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电询联系人或将公司营业执照发至发售人邮箱领取标书发售统计表;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电汇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给发售人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844066。
4.2.2电子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以纸质文件售价为准)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已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及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开标后2日内,投标人应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6.2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邮编:1300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阚书文
电话:15843546777
电子邮件:1584354677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岭大街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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