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CA取水头部、CF取水口管理站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717JZR209C11506BD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CA取水头部、CF取水口管理站安装工程施工
2.3项目概况:田湾5、6 号机组核电工程建设2台M310 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根据进度计划要求需要开展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CA取水头部、CF取水口管理站安装工程施工,以满足现场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
2.4招标范围:
田湾5、6号机组CA (取水头部)、CF(取水口管理站)子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安装工程、调试服务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含特殊消防)工作、工艺系统(包含起吊设备的取证工作)、电气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火警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安装工程施工内容。
工程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承包人工程范围包括上述子项清单建筑物(或区域)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安装工程;
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含特殊消防)工作、工艺系统(包含起吊设备的取证工作)、电气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火警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含发包人供设备及设备自带零部件)安装、单体调试(CF取水口管理站所有调试)、配合发包人系统调试、第三方检测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作需要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安装工作;
3)电气(动力、室内照明)、弱电(通信、火灾探测等)、仪控总盘箱柜的出线回路及分盘箱柜的进出线回路(含至其他BOP子项的回路);电缆(含光缆)路径的开挖恢复、敷设、端接、通道试验(单体调试部分);发包人供设备电缆敷设、端接及槽盒的安装等;防雷接地、的正式接地(如有)等;
4)所有设备地脚螺栓、设备基础及其他部位的二次灌浆,凿毛等;闸门、旋转滤网等安装设备与土建结合部位的凿毛、二次灌浆、局部剔凿、打磨处理、补漆等。
5)所有紧固件的检验、试验;
6)随设备供货的吊车轨道(轨道梁)的安装、调试及载荷试验;
7)光缆熔接;
8)开槽、孔洞开孔、封堵;
9)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10)钢结构、管道、电气、仪控、通风、通信火警等由承包人负责二次设计;
11)负责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的全部检验、验收及取证工作;
12)CF 取水管理站:承包人负责所有调试项目,具备系统和设备可用条件;
CA取水头部,承包人负责单体调试,系统调试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系统调试的配合;
13)当承包人安装管道存在与第三方接口时,由后施工方负责管道的恢复、连接工作;
14)负责发包人供设备消缺处理。
15)设备厂家自带设备零部件、电缆的敷设、端接及槽盒安装工作。
16)承包人负责调试前和调试后的设备厂家人员开票等手续工作(含移交前后的问题处理及消缺期间的工作票办理事宜);
17)如需要完成本子项的工作,而需要在1~4号或其他机组厂房内完成相应工作,如增设盘柜、电源、其他设备等工作,也属于本合同范围内工作;
18)工业清洁;
19)工机具检验、标定、试验等工作;
20)发包人供专用工具及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如有);
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地方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不再调整;
22)对于涉及需要专家评审、评估的方案,负责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估;
23)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返工工作;
24)配合工作:竣工图编制、实体保卫、与土建工程承包人、发包人安装设备(如)、工程竣工验收等;
25)标识牌:合同范围内设备、管道、电缆、阀门等的临时标识牌由承包人采购、制作、安装。
2.5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宿城乡。
2.6工期:
CA 取水头部:
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拟定于 2018 年 09 月 30 日开工;
竣工日期:竣工时间拟定于 2019 年 03 月 15 日竣工。
CF 取水口管理站:
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拟定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开工;
竣工日期:竣工时间拟定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竣工。
总工期:195日历天。
上述工程的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进入现场配合土建工程施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6267465.56元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5、6机组CA、CF安装工程施工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0日17:00 — 2017年11月6日12:00
3.4联系人:高鹍 电话:010-8802303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1月30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建安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在有效期内。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