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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车辆救援服务(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车辆救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发改基础【2014】1798号批复单位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车辆救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发改基础【2014】1798号
批复单位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项目车辆救援服务已列入招标计划,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按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交货期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编号G15W3)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东山镇(闽粤界),接福建省已建成通车的漳州至诏安(闽粤界)高速公路,止于潮安区古巷镇,接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4.561km,总投资72.79亿元。

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全线设特大桥6374.4m/4座、大桥8742.5m/30座、隧道2219m/3座,互通立交6处(另预留大潮互通枢纽),樟溪服务区1处,古巷停车区1处,意溪管理中心1处,文祠养护工区1处,东山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东山治超站1处,桥隧比为28.1%。,计划于2017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全线范围内道路的交通事故、故障车辆的车辆救援、清障服务等工作(人员和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拯救。

3.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函或业主证明材料)。

3.3信誉良好,3年内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等一套材料,于2017年111日至2017年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仅收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社光村电话:13760896130

邮编:521021传真:0768-3286613

联系 人:刘工 邮箱:80575928@qq.com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时间:2017年1031

附件:

潮漳高速各驻点、人员及设备常规配置表

项目名称

里程

驻点

设备及人员配置

设备名称

数量(台)

人员(名)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64.561公里

31吨大型拖车

1

4

25吨大型专业吊车

1

10吨平板拖车

1

7吨平板拖车

1

3

抢修工具车

1

合计

1个

5

7

注:1、表中驻点、设备及人员为常规配置,如遇节假日或特殊因素,结合路段实际车流量,经招标人书面提出后承包人须作相应调整。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拯救服务。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委托函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

2、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2014年7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查询范围至少应从成立之日至查询之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款规定进行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注册资金也相等的,则可采用类似业绩合同总价较高者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2评标组织

1.2.1工作组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结果。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3.1资格审查。

1.3.2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1.3.3编写评标报告。

2. 评审标准

2.1资格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业绩、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2.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对报价的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5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发布人 刘工
发布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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