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第30批集中招标补充项目(2018年地面系统智能纠偏托辊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KJGSZBGG-2017-042-02号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矿建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第30批集中招标补充项目(2018年地面系统智能纠偏托辊招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2.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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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招标文件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主要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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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 北露天煤矿 |
KJGSZBWJ-2017-042-44 |
2018年地面系统智能纠偏托辊招标采购项目 |
2种,总括订单,单品种授标 |
1000 |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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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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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地面系统智能纠偏托辊招标采购项目 |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托辊制造企业或经效授权的经销商。 2、投标产品为成熟的定型产品,提供近五年(2012年-2016年,输煤带式输送机运输能力2000吨及以上/小时;输岩3300立方米及以上/小时)在买方类似矿山供货合同业绩证明,五年累计销售量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原件为准,使用时间、损坏率等。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与招标人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研发设计、设备设施、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服务、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企业,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5、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6、制造厂家要求具有专业的托辊生产线及技术装备(包括:全自动托辊流水线、轴加工流水线、轴承座加工流水线、轴承座冲压流水线、喷漆-干燥流水线等),提供相关技术装备照片及说明,明确生产能力。 |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获取时间和地点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511室
4.2购买方式
电汇购买,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帐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电邮(E-mail: kjgsjl@163.com)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信息表(请提供word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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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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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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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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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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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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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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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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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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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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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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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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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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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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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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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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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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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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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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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到电邮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注: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请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否则不予开具发票,发票过期不换。)
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
帐 号:0609049429200144468
行 号:013761348125
纳税登记号:911505007332663405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五楼
公楼五楼
4.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盛文海、杨正先
电 话:0475-7952526/7952523
E-mail:kjgsjl@163.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通辽市通辽市宾馆金色大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宾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西段30号,电话:0475-8288003。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截/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通辽市通辽市宾馆金色大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其它事项
8.1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8.2 本次招标会议期间,所有投标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在招标人开标所在地点住宿,请投标人另外选择住宿地点。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8.4 潜在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信息,否则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自负。
2017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