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
#2机组脱硫110V及
#1机组110V Ⅱ组密封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2机组脱硫110V及#1机组110V Ⅱ组密封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批准,项目业主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组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2.2 招标货物名称:#2机组脱硫110V及#1机组110V Ⅱ组密封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数量:156只;
2.3 本标货物交货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日期为:合同签订后25天内货物到达东方电厂;
2.4 本标货物交货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蓄电池生产制造商;国内制造历史需超过10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日期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该型号蓄电池的“泰尔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提供在国家大型或重点工程项目中至少有3个8年以上成功运行的案例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签字盖章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品牌代理商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全过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申请人在平台上上传报名表、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及经销业绩等,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审查通过后再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6.2 公告时间:2017年 11 月01日至2017年11月08日17时30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内邮 编:5726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898-32982116
电子邮件:wangyanansy@163.com
2017年 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