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中安联合-采样机所需采样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130-2703-1335-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中安联合-采样机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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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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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样机\采样量15-25kg/次 自动包装 连续采样 | 1.00 | 套 | 包1-采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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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样机\采样量5-10kg/次 自动包装 连续采样 | 1.00 | 套 | 包1-采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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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样机\采样量≥5.0kg/次 全覆盖 连续采样 | 2.00 | 套 | 包1-采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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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车门式采样机\连续采样 | 1.00 | 套 | 包1-采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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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3月15日、安徽省淮南市祁集镇煤化工园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用于安装试车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和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两年备件价格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付款方式:预付款20%同时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到货款6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 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自性能考核之日起12个月。 7.交货期:本批设备最迟交货期为2018年3月15日货到项目现场。 8.投标人需在石油化工、电力、矿山行业的输储煤装置中,近五年有成功运行的入炉煤皮带机采样机(10台)、火车门式采样机(3台)业绩(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需独立且属实,代工、分包或几家共享的业绩无效。 9.说明:以下废标项与技术招标文件对照 10.★危险区域划分: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在粉尘环境下工作,根据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定义为粉尘环境21区。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的电机及相关电气部件、仪表及其附件、接线箱(盒)、控制柜等必须满足上述粉尘环境防爆等级的要求。 11.防爆电器设备的选择请遵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和GB 3836等相关标准。粉尘名称为有烟煤粉,导电性粉尘,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5mm)的引燃温度为235℃,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595℃,粉尘分级为IIIC。(粉尘性质为暂定,最终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12.按照GB50058-2014或IEC60079-10-2划分的粉尘爆炸危险区20,21,22区(Zone20,21,22)内的仪表应优选本安型(Exi)。21和22区内,按照IEC60079-311标准的外壳隔爆型ExtD可以接受。仪表接线箱应设置在非爆炸危险区或气体(粉尘)爆炸危险2(22)区内。 13.设置在气体爆炸危险2区内的仪表接线箱(箱内无电子设备)可以选用隔爆型Exd或增安型Exe,防爆等级为EXd(e)IIT4。位于气体爆炸危险1&2区内,非本安系统且内部安装有电子、电气设备的配电箱、就地控制箱(盘)、分析器箱(盘)等,应采用隔爆型(Exd)或隔爆增安双重认证型(Exde)。 14.★所有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产品,进口高压电机满足IEC60034-30中的IE2能效等级,进口低压电机满足IEC60034-30中的IE3能效等级要求;国产高压电机满足GB30254-2013中的能效2级要求,国产低压电机满足GB18613-2012中的能效2级要求。 15.★电机选用原则:进口设备配套采用进口电机,品牌为ABB,SIEMENS。一般国产设备配套采用国产电机,高压电机品牌为南阳防爆、佳木斯电机、上海电机厂、沈阳机电;低压电机品牌为南阳防爆、佳木斯电机、上海电机厂、江苏大中及江苏锡安达,防爆等级应满足现场防爆要求。 16.所有室外安装的电机和油加热器整体防护等级均要求不低于IP55,防护等级不低于WF1。用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设备应有国家认可的主管机关颁发的许可证证明。 17.★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等主要电气元件采用进口件(PLC采用施耐德、西门子、AB产品)。 18.★火车门式采样机(85701-TS01) 分项 参数名称 1 结构型式 门式 2 行走距离 30m(暂定) 3 ★跨 距 17 m 4 大车行走电机 5 功率 7.5X2 6 数量 1台 7 供电方式 供电 8 适用车型 C60-70、通用型 C80 敞车 9 取样时间 单车车厢三点取样时间≤120s 10 取样方法: 按 GB475-1996 标准三点 19.11 采样器工作范围 整个车厢区域 12 采样器运动速度 13 取样范围 距车厢底板、车厢边50mm 14 适应水分 采样≤25% 制样≤17%(>17%的煤样通过旁路集样) 15 样品水份损失 ≤1% 16 适应原煤粒度 ≤100mm 17 破碎机型式 环锤式 18 制样粒度 6mm或13mm 可选 19 缩分设备型式 刮板式 20 缩分比 1/4~1/24无级调整 20.21 集样罐数量 8罐 22 集样重量 ≤12kg/罐 23 控制方式 程控、半自动、手控 24 装置大车行走轨道 43kg/m 25 整机重量 约35t 26 整机装机功率 50kw 21.★专用工具清单 (投标方完善) 序号 设备材料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扳手 1套 免费 2 油枪 1只 免费 3 内六角扳手 1套 免费 22.★随机备品备件清单(投标方完善)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制造厂名 备注 1 采样刃 件 2 弹性圆柱销 件 3 联接板 件 4 盖型螺母 件 5 销轴 件 6 破碎机锤头 件 7 破碎机筛条 套 8 接近开关 件 23.★监造和工厂检验 16.1 概述 16.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附件规定的要求。 16.1.2投标方在设备检验前6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本技术附件的规定。 24.16.2工厂检验 16.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5.16.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16.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6.16.3 设备监造 16.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16.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验,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27.16.3.3监造内容 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部套 监 造 内 容 见证方式 H、W、R 数量 1 外购件规格型号等 规格型号核对及合格证检查 R 2 材质及表面处理 符合性试验 W/R 3 集样器 焊接过程控制及检查 W/R 空载试运行 W/R 28. 4 电气控制 电控柜表面质量检查 W 排线及元器件安装检查 W 电气控制柜绝缘性能及可靠性实验检查 R 电气控制系统功能性试验检查 W/R 5 各类构架 焊接过程控制及检查 W 尺寸符合性检查 W/R 6 油漆、包装 油漆检查 W/R 包装结构、包装发运标志检查 W/R 29.16.3.4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a) 招标方将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b)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c)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20天内提供给招标方。 d) 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30.e)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资料,投标方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f)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g)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h)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i)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必需的检查工具、量具等。 j)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31.16.4 性能保证 a) 系统取样周期为 3分钟。 b) 适应原煤粒度:150mm c) 制样粒度: 6或13 mm d) 取样系统保证在燃煤 Mar≤8.25%时,能正常运行,取样头及破碎缩分系统不堵煤。 16.5 性能验收试验 16.5.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总则》和《技术要求》规定的要求。 32.16.5.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16.5.3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6.5.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33.16.5.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视具体设备而定) 16.5.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16.5.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34.16.5.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名盖章。 35. ★专用工具清单 (投标方完善)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工具箱套件 套 1 中国 36.★随机备品备件清单(投标方完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接近开关 只 1 中国 2 破碎机筛条 套 1 中国 3 聚氨酯板 套 2 中国 37.★投标单位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三年内使用的产品未发生重大事故通报。 投标人需在石油化工、电力、矿山行业的输储煤装置中,近五年有成功运行的入厂煤汽车采样装置 (5台)业绩(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需独立且属实,代工、分包或几家共享的业绩无效。 38.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汽车入厂煤采样机进行设计。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总装图 2) 初步基础条件图及吊装示意图 3) 公用工程消耗清单 4) 开车用备品备件清单 5) 推荐的两年用备品备件清单 6) 专用工具清单 39.7) 分包商清单 8) 相同装置的同类机组或同型机组的业绩表 9) 机械保证和性能保证指标 10) 启动及控制方案 11) 车间制造、检验方案和现场安装、试验程序 12) 制造、质量、检验计划 40.★性能保证 a) 采样时间: 180s(三点)。 b) 适应原煤粒度:300mm c) 制样粒度: 6或13 mm d) 取样头及破碎缩分系统不堵煤。 e) 系统损失水分≤1%。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8日8:00时至2017年1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11月29日09:00时前与王林(电话若未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彭光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一、咨询方式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模拟解密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二、报名及费用支付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可开具电子发票(详见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在线上支付保证金"系统中选择“在线代扣(实时到账)”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选择“银行网银、归档付款”,根据系统生成的支付账号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进行第二次招标,已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二次招标的标书费。具体操作如下: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anglin@sinopec.com。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 三、投标文件制作 1、请投标人报名后即在系统中申请CA证书,无CA证书则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 2、投标人必须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软件及操作流程可以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左下角下载),如采用其它方式编辑无法实现在线上传。 3、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需单位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请打印后盖章签字再行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其余部分可用电子签章。投标函和投标一览表无法导出,电子版不用签字,加盖电子签章即可,纸质版必须手签。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包1—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包2—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包3—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包4—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各包须单独密封。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版本生成,如因版本不同造成系统无法识别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如因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上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递交或邮寄至开标地点。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如模拟解密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400-819-8786尽快解决。投标时间截止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和U盘不再接收;投标时间截止已成功上传加密文件但未成功递交纸质版和U盘的,纸质版和U盘不再接收。 3、投标人需在开标后半小时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如需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必须事先发邮件与招标联系人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邮寄过程存在丢失、未及时送达、破损等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所有的变更公告和澄清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如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anglin@sinopec.com)。 3、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以上要求为准。。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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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林(电话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574-27668783 | ||||||||
电 子 邮 件: | wzwanglin@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彭光艳 | ||||||||
电 话: | 0574-87974571 | ||||||||
电 子 邮 件: | penggy.snec@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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