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综合部车辆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综合部车辆租赁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本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1.2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综合部车辆租赁项目;
1.3项目内容:租赁松花江牌双排微型货车(或者同类型车辆),共20辆,租期为一年。
1.4项目预算:43.5万元(含税);
1.5采购方式、中选供应商数量: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一家供应商中选本项目。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辆及以上的松花江牌双排微型货车(或者同类型车辆)的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且车况良好。
2.3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报名。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
3.1.1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
3.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3资质证书等证明;
请将以上内容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次谈判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21号联通大厦三楼采购与物资管理部;2017年11月14日17时后的报名邮件将不被接受。
3.2谈判组织方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查,报名资料齐全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可领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递交
4.1报价要求:要求谈判申请人进行书面报价,招标人对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报价表;
4.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4时00分(暂定),递交到鹤岗联通大厦北楼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3本次谈判将于上述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21号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68-3450068、3450026
7.采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纪委
电话:0468-3450115
邮编:15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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