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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无标题文档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买方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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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买方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84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国债资金项目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84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

2. 招标范围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共有7个国债资金项目股权纠纷诉讼案件,现委托1家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案件一审、二审的代理诉讼以及案件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服务。每个案件需单独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至全部案件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 (2)符合《律师法》相关规定,由律师合伙设立。设立满15年(截至开标日当月),拥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100人以上。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开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承接此项目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指派提供项目案件具体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需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三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牵头合伙人;三人均需学历为本科以上,执业年限均不低于10年(截至开标日当月);近三年(截至开标日当月),牵头合伙人以律师身份代理涉及民商、金融、房地产、建筑法律纠纷案件标的累计达人民币10000万元。 (4)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截至开标日当月)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社会公信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且该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截至开标日当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2014-2016)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6)在近五年中(截至评标日当月)不曾在其承接的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其承接的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及其分所没有代理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利益冲突的诉讼或非诉行为,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神华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11月10日 10时00分2017年11月17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7年11月10日 10时00分2017年11月17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编制
    由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需要从神华招标网下载投标文件编辑器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到神华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神华招投标网驱动安装包”及“神华招投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4)、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神华电子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06 09:3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登录神华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投标人需将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指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以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由在线提交的加密投标文件打印制作)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4层第二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其他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炜               齐超

      人:张超

联系电话:010-58132725   010-57339715

 

       话:010-58131248

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全电子系统咨询电话:010-57336359

        真:010-58132371

 

E-mail   shgnjc@163.com   (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供货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shgnjc@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联系人: 齐超
电话: 010-57339715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100007
联系人: 张超
电  话: 010-58131248
传  真:
电子邮箱: shgnjc@163.com
网址: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9日
附件信息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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