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二氧化碳系统装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二氧化碳系统装置
二次招标公告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工程进度要求,对二氧化碳系统装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二氧化碳系统装置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
建设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额的20%由股东出资,其余由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主要设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1 |
HYS-CHSE-BP-127-17 |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二氧化碳系统装置 |
1 |
A.卧式液态二氧化碳存储罐×2; B.冷却器×2; C.电加热气化器×2; D.冷却器控制柜(若有)×2; E.仪控柜×2; F.各种连接管路、阀门附件; G.系统控制元件; H.其它。 |
800 |
2.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海阳3、4号机组二氧化碳产生、储存装置,及其管路、阀门、系统控制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一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无国家规定的因违法而限制投标的行为,如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规定等;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二氧化碳系统装置 |
1,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至 2017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通过电汇方式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家电投集团电能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南大街支行
账 号:1606020309020142669
(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费的汇款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招标文件不接受来人购买,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招标文件购买及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向
电 话: 0535-3875375
传 真:0535-3875300
E_mail:shixiang@snpec.com.cn
六、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9:3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山东海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