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2017年台州联通头门港安监巡防预警系统项目
二、 采购内容:
2017年台州联通头门港安监巡防预警系统项目,采购预算约14万(含税),项目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合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
3.2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一)。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设备生产或销售和安装能力,有相应软件开发或销售和安装调试能力,有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资质或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程序
2.1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告要求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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